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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《河南省注册安全、消防、化工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】发布人:科研信息研究所  来源:安科院   时间:2017-10-19 17:02:21  浏览 人次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单位:

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(豫职改办〔2017〕40号)》的文件精神,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贯通渠道。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,扩大考核认定范围,将一级注册计量师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、注册会计师3项职业资格纳入考核认定范围。

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,承办部门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;注册安全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承办部门调整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;按照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(论文、论著不作要求)执行。

 

附件:河南省注册安全、消防、化工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(试行)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0月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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